沈睿吃狼奶长大的她和我们四

治白癫疯办法 http://m.39.net/pf/a_4790111.html

吃狼奶长大的她和我们(四)

沈睿

作者

姚锦云和沈睿

我们没有赶上当“真正的”红卫兵,我们比那届人小半代。遗憾的是,不是一代,而是半代。我那时觉得我们什么都没赶上趟,大串联该多么英勇,我们太小,还在胡同口跳皮筋儿。红卫兵创造了历史,我们就是历史中的小萝卜头,没有人注意我们。红卫兵上山下乡,我们还在上小学。等红卫兵腻味了山乡,已经在山沟乡寨里像王小波在《青铜时代》里那样练习身体的艺术,像马波在《血色黄昏》里那样痛苦地觉醒,我们还傻傻地相信他们是我们的榜样,将来有一天我们要步他们的后尘,我们果然只有步后尘的命。

没成为红卫兵,我们就成了红小兵。他们红卫兵都戴鲜艳夺目的红袖箍,我们只有一个小小的塑料制的菱形的红小兵臂章,一点都不神奇。他们造反,他们革命。我们只有拆城墙,拣碎铜烂铁,扫校园或者在校园里挖地道,准备打仗。我们上中学的时候入红卫兵,可是那红卫兵早就不是真正的红卫兵了,是学校的一种好学生联合会之类的。所以,我们也争取入红卫兵,入共青团。因为加入这些组织标志着我们的政治进步和学习成绩。在那个时代强调又红又专的时代,我们这些小革命分子,谁不希望自己又红又专?

可是,在这样时代洪流中,也有其他的潜流。我们虽然都被时代的洪流裹携,在洪流中感到英雄主义的豪情,但是,时代的潜流也感染了我们。正是这种潜流使姚锦云和我成为了好朋友。上中学后,我不再是班级上的干部。班上有一个非常得老师宠的女学生,是班长,得知我在小学是红小兵团的头目后,对我很排斥,因为她也是她的学校的红小兵团团长。她要时时刻刻提防我“篡党夺权。”那个时候我们都是十四五岁。十四五岁中学生之间的政治斗争不亚于四五十岁的人。十四五岁之间的人的斗争的残酷性也不亚于成年人。

多年后我看过一个苏联的影片《稻草人》,讲的就是一群孩子之间的斗争。一个从莫斯科来的小女孩,怎样在精神上被一群当地孩子摧残、折磨的。成年后我对那些玫瑰色的少年文学完全嗤之以鼻。每个人的少年时代都有黑色的阴影。想一想其他同学对自己的评价,想一想是何等渴望被接受,被认可,可是还是被拒绝,我们心中的很多伤害都是少年成长的疤痕。

就是在这种被排斥的小气候中,我对小学的生活产生很大的思念。我思念小学的老师,五六年级时的班主任李茂信老师也很年轻,他二十三四岁的年纪,喜欢自己攥矿石收音机,决定教我们怎样做矿石收音机。我们每周到他家去,他的家在新街口三条的口上,是一个很雅致的小院子。我们在他家里学物理,学做半导体的收音机,认识二极管等等产品。李老师没结婚呢,经常带我们去郊游,去颐和园划船,去香山爬山。从郁郁不乐的中学看小学,我决定写一部关于小学的长篇小说。我开始在练习本子上写了起来,还定了二十章的题目。

上中学后,因为家住得近,姚锦云和我经常一起上学、一起结伴回家。姚锦云和我不一样,她身高有一米六五,肤色白皙,身材匀称,健美。那个时候我们都刚刚发育完,好像刚刚从蚕茧里蜕化出来,成为身材高挑的少女。她发育得比我早,可是比我矮一点点。她人很灵活,体育样样在行。与她正相反,我是一个瘦瘦高高营养总是不良的女孩子。

姚锦云喜欢的体育是我最不喜欢的课程,姚锦云有一种男孩子气,好像天生就喜欢冒险。我却过于文静,喜欢看书,不喜欢动,特别是我笨手笨脚,因为个子高,我觉得四肢太长,无法运用他们。我们成为最好的朋友,后来连我们自己都奇怪,因为我们当初并不觉得彼此怎么吸引。我对姚锦云对体育的热爱不当一回事,觉得她贪玩。姚锦云觉得我整天抱着书,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没有人注意我,我也不活跃,因此我们好像没有什么共同的东西。可是,共同上下学给我们提供了机会,特别是我俩那时都不喜欢爱拍老师马屁的班长,常常在一起骂那个班长,可是我们还不是好朋友。

姚锦云的好朋友是一群军队大院里孩子,他们常常穿着军大衣——那个社会贵族的标志。他们的出身也都很好,父亲不是军队干部就是国家干部。他们有一种盛气凌人的态度,对老师和同学都不尊敬。王朔的小说《动物凶猛》和姜文的电影《阳光灿烂的日子》就是描述那个特殊的阶层的人的生活的。他们是“大院”里的孩子,我是大杂院里的孩子,我们不是一个社会阶级。我当时非常敏感地感觉到我们的区别,我还不知道那是我们的阶级的区别。姚锦云和他们在一起玩,我不。我和小学时代的好朋友米舒桦一起玩。我当时还深深地被吸引和喜欢另外一个叫范美玉的女孩子。范美玉的父母是昆曲团的,她的母亲是昆曲演员,父亲是作曲家。父母都在干校,她有一个妹妹和弟弟。妹妹弟弟跟我的妹妹弟弟一样大。我觉得我们很相似,我们都爱看书。姚锦云呢?她跟军队大院里的孩子们是一伙的。那些人的父母都不在家,他们都有一股耀武扬威的气势,是我不熟悉不习惯的。

那个时候,姚锦云的父母还没有从农村或五七干校回来。我记得跟她到她家去,家里冷冷的,没有人。我们拿了东西就出来,我意识到她父母没有在家。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把正在写的小说给姚锦云看的,我给谁都没看过,但是不知为什么我决定给她看。我才写了几章,写的是小学生的生活,诗意的时刻和那些老师。我记得给她的我的练习本——横格本上用圆珠笔写着密密麻麻的字。她看了,比我还兴奋。我记得她跑来我家,大声对我说,这是她读过的最好的小说。我自然也极为兴奋,毕竟,十四或十五岁,刚刚写的小说被第一个读者如此赞赏,还有什么比这个更让人信心大增的呢?她认定我一定会成为作家,我激动若狂,认为作家是世界上最伟大人。有人对我有如此的信心,我立刻把她看成最好的朋友。那个时代,作家是如此光荣的一个称号和名字,我对自己能和作家这两个字沾边都觉得无上光荣。姚锦云认为我会是作家!我高兴,兴奋,小说也写不下去了,幻想自己有一天真要成为作家。姚锦云是我的第一个读者,第一个毫不犹豫地相信我的人。我们那时都是十四五岁。

我记不清这件事是发生在我们发誓成为好朋友之前还是之后。在这个前后,还有一件事使我们意识到彼此是什么样的人,而成为了好朋友。因为我的性格,我那时那么害羞,我不敢想我会把写的东西随便给别人看。所以我现在想,给姚锦云看我的小说一定是我们从农村支农回来的事情。那个时候,中学生在夏收的时候要去农村帮农民收割麦子。我们夏天就到顺义县的农村去,先是“拉练”——拉出去练,走路从学校走到农村,还要背着背包和行李。到了那里后,住在老乡家里,我们就帮助农民收麦子。其实我们也做不了什么,无非是拾拾麦穗之类的。我们对“拉练”都很有兴趣,都很兴奋。集体生活,到农村去,不用在教室里坐着,就这些就够我们激动的了。但是在农村也很艰苦,天天劳动,也很累人。几天以后,大家就不想四、五点起床,到地里拣麦穗也没什么吸引力了。

我记得姚锦云和我一组拣麦穗。早上起床,她不想起。我是这个小组的组长,看叫不起她,就和其他同学一起下地了,留她睡觉吧。按理说我应该叫她起床,可是她赖着不起,我也实在没办法,就走了。出早工回来,班长发现姚锦云没来,就问我为什么不叫她来。我反正对班长没有好感,就顺口说,姚锦云病了,不能来。

我并没想到班长会去做调查,发现姚锦云并没有病,是我“袒护”她。“袒护”这个词给我印象很深。那是我第一次用这个词,并把这个词与我自己联系起来。班长决定召开班委会,批判我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袒护不爱劳动的人。”我对班长这种革命很反感,认为她实际上就是总想找茬压我一头,以革命的名义泄私愤,因此,对班委会的批判很不服气,坚持说她就是病了。班委会逼迫我说出姚锦云到底得了什么病,我无奈,最后说,“姚锦云来例假了。”班委会成员,男同学,女同学全都立刻哑口无声,静呆呆地看着我,好像我扔了一个定时炸弹,谁也不敢动这个话题。

那是一个对身体完全无知和恐惧的时代。例假这个词是一个禁忌语,也许在我们所有班委的十多年的一生中还没有一个人敢公开说出这个词。虽说到那个时候,大多数的女同学都已经开始有月经了。男同学也隐隐约约地知道女同学有生理变化的特殊时刻。但是,月经是怎么回事,我们一无所知。月经被看成是神秘的,肮脏的,不可言说的事情。我们女同学也从来不用这个词,我们管月经或例假叫做“倒霉。”“我倒霉了。”倒霉是坏事情,自然而然了。例假是说不出口的一个词。而我公开说了出来,公开把它作为理由,堂而皇之的。大家面面相觑,连看也不敢看我,好像说出这个词本身,我就脏了起来。静默了几分钟,谁也不说话,都看着我。我也看着大家,觉得反正豁出去了。结果,男同学首先表示理解。他们不说话,站起来就开始走了。班长恼羞成怒,也无可奈何。事情不了了之,姚锦云从此和我成了好朋友,好像是不必言说的义气把我们连在一起了。

记得支农回来后的很多夜晚我们俩个人都在五根檩胡同的路灯下聊天。那是夏天的夜晚,我们手挽着手,从我的家走到她的家,再走回来,在胡同里说个不停。我们都说了什么呢?我记不清楚了。谁能记得小的时候的每次谈话?但我记得我们好像狂喜地发现了对方。我记得那种息息相关,心心相印的狂喜。那是少女时代找到朋友的狂喜,你可以跟你朋友整夜整夜地谈话,你觉得你们谈的每一句话都有意思,每一个话题都充满趣味。你的朋友说的每一句话都正好是你要说的,你说的每一句话也都出自她的心底。你们可以说个不停,说到永远。

我们就是这样两个说呀说呀的女孩子,我们是好朋友。

(待续。本文写于年12月——年3月,美国葛底斯堡。作者沈睿现为美国墨好思学院教授。)

新锐评论

敬请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uoumao.com/hykz/26.html

网站简介|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广告合作|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

当前时间: 冀ICP备1902957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