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环球影城叫停商业旅拍的法律分析
事件概述
针对“环球影城不让年卡摄影师进入”的舆论,北京环球影城方面证实,称如果游客正常拍照、录像,并用于私人或是非商业用途依然是被允许的,但如果是用于商业用途等,则是禁止的。
法律视角的观察
(1)影城的经营权
是否允许商业旅拍,是影城的经营权自由。过度泛滥的商业旅拍,会影响到其他游客的入园体验。
(2)知识产权保护
环球影城属于主题乐园,是对影视项目的商业化运营,通过对电影场景和核心标志物的实体化展现,使得IP形象通过全产业链延伸、营销,实现电影IP的盈利兑现。
未经授权的商业旅拍,将影城里的建筑、雕塑等智力成果用于商业用途,使用别人的知识产权去营利,属于影响影城的“正常使用”著作权。叫停未授权商业旅拍,是影城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
延伸到迪士尼
迪士尼、环球影城类大型国际主题公园,针对游客的拍照需求,多数主题公园都推出了园区跟拍产品,禁止园区内进行商业旅拍是国际主题公园的惯例。
上海迪士尼度假区同样提出相关要求,称“游客不得携带可能妨碍乐园及任何配套设施运营的摄影器材、摄像器材、落地式三脚架、稳定支架和相关工具等入园;不得从事的活动包括进行摄影、摄像、录音或直播,个人使用及非商业目的除外”。
迪士尼的版权保护影响力:一个广为流传的段子,一个为了保护米老鼠形象而推动版权法案的修改。
假如有一天你流落到一个孤岛,想要获救最好办法,就是在岛上画一个巨大的米老鼠,迪士尼的法务部门将以最快的速度赶来,起诉你。
米老鼠这个形象的第一次出现,就是迪士尼的第一部有声动画片《汽船威利号》。那是年,当时美国的版权法案对版权保护期是56年,也就是说米老鼠的形象在年就能被大众合法地任意使用。不过,迪士尼强大的法务部门是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的。他们花费巨资展开了一系列推动版权法案修改的活动,年美国的版权修正案让56年的保护期延长为75年。接着,在年,美国又通过了著名的“米老鼠法案”,让米老鼠再度续命到了年。
延伸到建筑物的版权保护环球影城里的建筑、室外雕塑等构成建筑作品,享有著作权,对其拍摄、录像等须依法“合理使用”,否则就涉嫌侵权。
比如,重庆市沙坪坝区磁器口古镇的管理方,因为将何跃创作的“磁器口更夫”雕塑作品拍照后做成明信片,用来营利,就被法院认定为逾越了“合理的方式”,构成了侵权。比如,按照“国家体育场有限责任公司诉熊猫烟花集团有限公司、浏阳市熊猫烟花有限公司及北京市熊猫烟花有限公司”案的审理思路,法院认为,由于对室外建筑物的合理使用限于“临摹、绘画、摄影、录像”这四种使用方式,而将建筑作品制作为3D的实体烟花爆竹,不属于上述合理使用的四种方式之一,故判决认定侵权。
相关法律法规
《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社会公众活动处所的雕塑等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可以对其成果“以合理的方式和范围”再行使用,不构成侵权。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uoumao.com/hyfz/73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