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之旅过去的日子
最近一次见到收音机,是在家里老人的床头柜上。有人喜欢高端些,就把它称作半导体。我的过去很短暂,只十几年,其中还有好几年是我什么也记不起的日子。我对于收音机的印象,也就更少一些,调起天线,扭起频道,在呲呲嘈杂声里听到几个字词。在我对那些字词起兴趣之前,收音机就已被淡忘,推置在超市货架的最里面。
小时候,大概是北京奥运会之后,从县城外的村子搬到城里,我的喜好也就随着我的床铺子一起更新换代,由抛村里的土坑,到翻家里的物件。说是更新换代,可比起村子里的土坑,小区房能翻找的地方,是又小又少。
带电的插销,电线,不该我碰,带刃的菜刀,剪刀,我碰不到,衣柜上的够不到,扣上锁的撬不开。一来二去,就只剩那倒大霉的书桌柜子让我翻动,可拉开了小柜门,红的粉的瓶装液体我不能碰,亮的发光的小盒子我又不能碰。到最后,我手里能有的,就是家里人也记不起来的,落了灰的一些老物件。当时的收音机,还到不了我的手里。更多一些东西,是看不懂字的旧书,和带按钮,开关的空壳。
有些壳子我是认得的,带个小链子的bb机,上凸下也凸的大哥大,可没有电池,我也只能对着按钮胡乱地按来按去。想着那些东西会和电视遥控器一样,按了就有什么新奇的事发生。当时的我期待着,长大后就会懂得怎么摆弄,这样酷炫的东西,要比家里的座机有意思的多。现在看来,不要说那些壳子了,就是座机,我也想不起是多久前使用过的了。
小学生活有六年,回忆起来,却远比三年的高中生活要短得多。或许大学毕业后再过些年,回忆起六年的中学生活,又要比大学的四年要短得多。一年级时我跑在学校的土操场上,砖头垒起来的跑道,最常见的绿色,是杂草和旁边的柳树,而柳树遮着没有顶的厕所,二年级时砖土就成了绿洋洋的假草坪,跑道成了塑胶的,柳树成了操场的陪衬。还记得当时换了这样一个操场,学校立即召全校的人开了会,和召开同样速度的,还有立即禁止扣操场草坪的规矩。
我对于零花钱的概念,应该是三年级才有的。拉开就电人的假口香糖,一毛,五分卖的馋嘴零食,每隔一阵就出现在校门口的卖小鸡大叔。可无论多可爱的小鸡,总养不活半个月。这期间,我也在家里养着其他宠物,植物,花鸟鱼虫都试了个遍,大概最命长的,就是家里的王八。
直到再后来,在上补习班的时候,我路过集市,买到一只小土狗。它貌似是棕黑白的毛发,一只眼是黑圈,内敛,不爱凶人,性格是极好的。但即便如此,到家的第一晚,宠物也还是不老实的,对于狗,家里人说要用土法子,放在木箱里让它叫上一晚上,第二天就老实下来了。果不其然,第二天就只见它乖乖地吃喝,少了许多凶气,又或许是陌生感。
我很早就梦想过养只狗,在村子里能见到的,就只有大院门口比我还大只的看门狗,还有邻居家咬了我,害的我打上一周狂犬疫苗的小狗。但到了城里,小区房的空间小,又封闭,养狗是百分百的麻烦事,这也是为何,家人并不支持我养狗。因此,我是偷偷攒着零花钱,将狗买了回来,没敢要笼子,太显眼,直到两脚进了家门,才敢把它从怀里抱下来。我想着要被教训,不敢抬头,就和抬头的它对视,互相望着,它不敢动,我也一样不敢动。令人意外的是,家人很爽快地同意了养它,也很爽快地教着我如何养狗。我心心念念的生活,就这样有了盼头。但它还太小,不能随意出门,我也太小,不能随意带它出门。我们两个的活动空间,就只能从家里的地板,到沙发,再到床上一步步扩张。
渐渐地,我也就期待着学校的下课铃响起,对我来说,就是能早些到家里,进门,和它玩耍。随着关系变好,它也越来越粘我,因而我放学回家的脚步也就越来越快速。等朋友问起时,就留下一句“我养了狗”,和我向家跑的身影。
不知是多久以后的一天中午,我回到家,见不到它朝我跑来。倒是有几位陌生人,在家里搞清洁,洗洁精的味道散漫在门口,地板上是泡沫,水渍和杂碎。等我进了家里,才见到它垂着头,从卧室门口走出来,走一步,头就往下磕一下,甚至于磕到地板,发出声响。
我跑过去防着它再垂头发出响声。家人劝我要去上后半天的课,而我窝在卧室的角落,坐在地板上,把它放在怀里,看着它入睡。怨恨从我心中出现,或是对清洁工,或是对一些其他的什么。
因为它病了,而我能想到的理由,就只有今天这异样的变化。它大概是误吞了什么,我就这样执着许久,最终选择了相信家人的那句“带它去找兽医”,和我对它的无力感。
晚上到家时,它窝在我做的木箱里面,塞着一些棉花和破布,就只是那样窝在里面,看着我,颤着想要爬起来,但大概是连起来的力气也没有了。我跑到木箱旁,就那么消磨着时间,幻想着睡一觉一切也就过去了。奇迹并没能发生在我和它的故事里,第二天早起,我便再没见到它,只是跟着家人,去看了看藏着它的小土堆。
到了四年级,我的生日礼物包括一部三星相机,我想对它有着更清晰的描述,但再拍不到它的照片,甚至于连它的名字也埋藏在了那个土堆里。再后来,我带着相机,拍了许多自己害怕遗忘的东西。随即也开始厌学,对上学这整件事感到烦躁,误掉了约有一学期的课程。
它没能长大,让我陪它到户外去游玩,我也没能长大,失掉了出门的勇气。在家里,我拿不到电视的遥控器,更不可能解开笔记本电脑的密码。能用来消遣的,只有我不再感兴趣的玩具,以及那些架子上摆的各类书和发黄的旧杂志。卧室的门锁很坚固,但窗户的隔音没那么好,时常能听到楼底下的孩子们在玩闹,有些声音是我熟悉的。
但这并没改变些什么,我披着被子听着,望着,再无其他。也就自那时起,我养成了锁门休息的习惯。
三星相机
五年级时发生了什么,我就有些记不清了。但我对钱很有印象,五块的自动笔就是很贵的,买一根要心疼好久。慢慢地,听人们一字一字地讨论着,日子一天一天地过着,钱一个月就是四位数,一年就是五位数,赚钱的人如果提到一两千一月,恐怕就成了楼下大妈嘴里的“那家孩子”。几块钱的地边摊,慢慢就不知去了哪里。
我喜欢吃,或者说当个吃货。有新的路边摊,那我就必须要去尝试下,才算是安心了。买的久了,就知道哪一家符合自己的口味,久了熟了,也就知道了城管什么时候要查,哪里管地严一些,哪里宽一些。家里儿子娶了哪里的媳妇,买了哪里的房。再后来,就是要回老家了,帮忙照看孩子。
我常喜欢去老地方,买饭,理发,散步等等。即使搬了家,也要特地花上二十元的打车费走一个来回。即便如此,也避免不了理发店关门,换了新店,或超市的老板变了,没了常卖的那家牌子的东西等事。
于是乎,我也就习得了一个道理。珍惜眼前的一切,是对过去最大的尊重。而眼下,春日将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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